病人医院厕所摔倒死亡 医院助力安全扶手等设施急需改善
病人医院厕所摔倒死亡 医院助力安全扶手等设施急需改善
老太太在医院手术。手术很成功,术后身体恢复也挺好。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老人出院的前一天早晨,他在病房上厕所起身时摔倒在地昏迷,抢救无效第二天晚上去世。
家属以医院病房厕所蹲便器未安装“助立安全扶手”为由起诉了这家医院。
法院认为,医院未按照卫生部规定的设计标准的要求在厕所大便器旁安装坐便器扶手,以致病人在医院厕所内摔倒死亡,可以认定医院没有完全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医院在长期医嘱载明了需陪护的情况,老太太家属未留院陪护照顾,致使死者独自一人在上厕所过程中摔倒。最后法院认定家属负主要责任,医院负次要责任。
卫生部对医院厕所的规定
卫生部、原建设部对病房厕所都有规定。1989年4月1日试行的卫生部对综合医院设计规范中关于厕所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病人使用的厕所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1.10m×1.40m,门朝外开,门闩应能里外开启。
二、病人使用的坐式大便器的坐圈宜采用“马蹄式”,,大便器旁应装置“安全助力拉手”。
三、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配套安装洗手盆扶手。
四、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连接通道墙面设置墙面防撞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