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的无障碍扶手等设施的设计要求
公厕的无障碍设施和设计要求
3.9.1公厕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女性厕所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一个无障碍马桶座和一个无障碍脸盆,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扶手抓杆;男厕的无障碍设施包括至少一个无障碍马桶座圈、、一个无障碍小便池和一个无障碍洗脸盆,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扶手抓杆;
卫生间的入口和通道应便于轮椅使用者进入和旋转,旋转直径不应小于1.50米;
3门应易于打开,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800毫米;
4地面应防滑,无积水;
5无障碍马桶座应配备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规范第3.16节的相关规定。
3.9.2无障碍马桶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无障碍坐便器应方便轮椅使用者进出。尺寸为2.00米×1.50米,不小于1.80米× 1.00米;
2无障碍厕所门应向外打开。如果向内打开,打开后马桶座圈应留有不小于1.50米的轮椅回旋空间。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800 mm,水平门外侧应设置900mm高的水平安全把手,关闭的门扇内侧应设置900mm高的门把手,门外应采用带紧急开口的插销。
3马桶座应配备马桶座。距离地面700毫米的马桶座圈两侧应安装长度不小于700毫米的水平安全扶手杆。另一侧应安装高度为1.40米的垂直安全抓杆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