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话啦!乡、村庄的建立和开展,应当逐渐到达无障碍设备工程建立规范
国家发话啦!乡、村庄的建立和开展,应当逐渐到达无障碍设备工程建立规范
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备、寓居建筑、寓居区,应当契合无障碍设备工程建立规范。乡、村庄的建立和开展,应当逐渐到达无障碍设备工程建立规范。第十条无障碍设备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运用。
新建的无障碍设备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备相衔接。第十一条对城镇已建成的不契合无障碍设备工程建立规范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备、寓居建筑、寓居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设备改造方案并组织施行。
无障碍设备改造由一切权人或者管理人担任。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备改造。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国度机关的公共效劳场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效劳场所;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效劳场所。第十三条城市的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寓居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公开通道应当依照无障碍设备工程建立规范装备无障碍设备。
人行道交通讯号设备应当逐渐完善无障碍效劳功用,顺应残疾人等社会成员通行的需求。第十四条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寓居区的停车场,应当依照无障碍设备工程建立规范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